原庐山大酒店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16年11月10日15时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举行拍租会,标的如下:

 

 

三明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  品  清  单

序号

房屋地址

面积(㎡)

起租价(元/月)

现用途

保护价 (元/月)

租赁期

保证金(元)

备注

1

梅列区双园新村19幢主楼一、二、三层及双园新村21幢主楼四至十一层房产(原庐山大酒店)

6772.67

125300

空置

五年

380000

住宿、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

2

丁香新村7幢6层

241

4350

空置

三年

13000

办公

3

江滨新村9幢一层3、4店

28

1995

空置

三年

6000

商业经营

4

崇桂新村2幢09店

30

4140

空置

三年

12000

商业经营(邻学区房产具体按合同规定执行)

5

崇桂新村84幢二层

327.03

6080

空置

三年

18000

办公

6

崇桂新村84幢七层

327.03

6080

空置

三年

18000

办公

7

双园新村19幢一层2号店

85

5472

空置

三年

16000

商业经营

 

 

*特别注意事项:竞拍人应按其竞拍标的缴纳保证金,竞拍人若需竞拍多个标的物,必须按多个标的物的竞拍保证金累加缴纳保证金,当其竞拍保证金额度用完时即丧失竞拍资格。有意竞拍者凭相关身份证明和竞拍保证金办理相关手续。竞租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竞租人缴纳竞租保证金并至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视为报名完毕。

 

1、竞租人报名时都要提供其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复印件附上退款银行卡及企业开户行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A.个人意向竞买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件(如回乡证、护照等);B.企业意向竞买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C.代理竞买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标的1竞租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A、竞租人具备3年及以上的酒店经营管理经验,且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纳税额均值达到20万元及以上的酒店类企业。B、竞租人中标后需在一年内投入整体楼宇装修、改造资金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C、竞租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梅列区辖区内新注册一家全资子公司负责具体经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D、标的物只能用于住宿、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

3、竞租保证金存入下列账户:

全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开户行: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4、竞租保证金及报名费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

展示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11月9日17时止(限工作日)

报名地点: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栋龙泉大厦三楼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18250566980;8244661

监督电话: 0598-8918775

 

三明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6日

时间:2016-10-26 17:07:00  来源: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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