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拍卖第201901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
泰国土资公告字〔2018〕7号
泰宁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公告
经泰宁县人民政府(泰政地〔2018〕49号)批准,泰宁县国土资源局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 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它规划设计指标详见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现状供地达到净地出让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保留底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10日,到泰宁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或委托拍卖机构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10日16:00前,到泰宁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下午16:00 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拍卖前一天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拍卖宗地编号为TP2018-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9年1月11日上午10:00 时在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必须按照规划设计要求,以2380元/平方米的售价有偿提供90套(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给县政府作为房屋征收安置用房,每套面积约110平方米(含公摊面积);安置房应按幢集中提供,交付时间为约定开工时间算起20个月内;有偿提供的房屋建筑面积计入出让地块的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竞得人必须出具安置房的销售发票,有关土地、规划建设、房产等手续及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有偿提供的安置房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框架结构、地面为结构层、内隔墙砖砌体、天棚砂浆抹面、进户门为钢制防盗门、铝合金窗或钢窗、阳台为铝合金或塑钢推拉门、预埋水电、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管网。 2、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指标进行开发,超容积率违规建设按闽政办〔2007〕190号文件规定处罚。 3、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不统一组织。泰宁县国土资源局或委托拍卖公司(三明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接受咨询发放拍卖资料,接受竞买申请。 4、竞得人必须于出让合同签订后第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50%,第2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25%,第6个月内缴清剩余土地出让成交价款(遇节假日顺延)。不按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的,出让人将按日加收延迟付款金额1‰的违约金。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款,不含政府其他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5、竞得人须按定额缴纳拍卖佣金1.2万元,成交后10日内由竞得人向承办本次拍卖机构缴纳。 6、交地时间:在成交价款全部交清后1个月内交付土地,并签定交地确认书。 7、建设期限3年(以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为准)。 8、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点:泰宁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三明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泰宁分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江女士 潘女士 联系电话:0598—7839012、13850833325 户名:福建省泰宁县财政局 银行帐户: 中国建设银行泰宁县支行:35001647907050002613 中国农业银行泰宁县支行:13885101040000081 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市泰宁支行:1404042309010004012 中国银行泰宁支行:419558383447 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所:9031110010010000007173 邮政储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泰宁县支行):100077584140011234
泰宁县国土资源局 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明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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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07 15:17:0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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