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拍卖第202107期罚没河砂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1年3月29日上午10:00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

1、清流龙津镇南岐村过水桥下游游泳池进口路边非法采砂案件涉案罚没河砂124.4m3,起拍价5598元,竞买保证金3000元。

2、清流嵩口镇邱元村小溪组拦水陂右岸非法采砂案件涉案罚没河砂混合料328.4m3,起拍价9852元,竞买保证金3000元。

3、清流余朋乡太山村芹口组银坑电站大坝左岸非法采砂案件涉案罚没河砂混合料726.5m3,起拍价10898元,竞买保证金3000元。

4、清流李家乡长灌村非法采砂案件涉案罚没河砂混合料2398.1m3,起拍价47962元,竞买保证金10000元。

拍品竞买人资格:本次拍卖的非法涉案罚没河砂限清流县具有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砂场或在建工程项目方可参与拍卖请有意竞买者携带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咨询、联系,同时办理报名有关手续。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28日17:00止(限工作日)

报名地点:清流县河滨路1幢5-8号店(明房房产)

联系人:张女士  13328916806

拍品保证金存入账号:(保证金须在2021年3月28日17:00前到账为准)

 名: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号:9030512010010000019467

开户行:清流联社营业部

 

三明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22日


时间:2021-03-22 08:09:59  来源:  阅读:
三明政府网 |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 福建省拍卖收藏协会 | 三明房地产信息网 版权所有 © 三明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支持:福建加码网络有限公司 © 闽ICP备19022407号-1